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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的起源
发布日期 2013-11-26  人气:1305
 
 
 礼仪的起源与发展
 
        —摘自《现代国际礼仪》(李晶编著)
 
引用本文请注明出处
 
      礼仪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及相互交往中所形成的行为规范。它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发展和逐步完善。每种礼仪形式,都有一个从无到有,从低级的高级,由局部到整体的演变过程。礼仪是人类相互交往的产物,是人类社会不断摆脱愚昧和野蛮,走向文明和进步的反映。
 
一、礼仪的起源
 
礼仪的历史悠久而漫长,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形成之初。“礼仪”一词在汉语中是由“礼”和“仪”两字组合而成,可以被解释为“礼节和仪式”。而英文中的礼仪“Etiquette”一词则是从法语借用而来的。在法文中,“Etiquette”最初是指“标签”的意思,后被人们引伸为“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应遵守的言行举止的标准规范”。虽然我们无法查证“礼仪”一词最早出现的准确年代,但可以肯定的是,早在有文字记载的年代之前,礼仪活动就已出现。
当人类尚处在蒙昧的原始氏族公社时期,原始的礼仪活动就已经出现。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科学文化还处在萌芽状态,人类对大自然和一些自然现象的认识极为有限,对许多自然现象,如雷鸣电闪、山呼海啸、火山地震等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也无力同这些现象进行抗争,只能寄希望于上天和神灵的佑护。每当这些现象出现时候,人们便通过祷告、祭祀等形式来缓解心中的恐惧和祈求上苍的保佑。实际上,这些祷告、祭祀就是人类最早的礼仪活动。同样,当捕获猎物,获得丰收的时候,人们也常常会举行一些欢庆仪式,或手舞足蹈模仿动物和狩猎的过程、或围成一圈载歌载舞,以这些形式来表达心中的欢喜或对上苍恩赐的感激之情。这些活动便是我们当今各类欢庆或庆典仪式的雏形。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其他地方的考古发现中,我们都能找到相关的证据。如考古学家在欧洲和非洲的旧石器时代的岩洞中,就曾发现过描绘原始人类举行欢庆活动和宗教仪式的壁画。即使在当今的一些非洲原始部落中,这些活动依然活跃。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逐步提高,人们可以较稳定地获得生活资料,生活得了一定的保障,因而开始产生了羞耻感和审美意识,从最初的赤身裸体发展到以树叶、兽皮裹身,直到缝制衣物。考古发现,在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就已经学会了缝纫技术,古人类不仅会将兽皮缝缀在一起当作衣服,而且也懂得了装扮自己。根据出土的骨针、骨锥等制衣工具推断,在纺织技术尚未发明之前,动物的毛皮是人们服装的主要材料。当时还没有绳、线,可能用动物韧带来缝制衣服。在山顶洞人的遗址及其它古墓里,曾经发掘过出大量的装饰物,其中有头饰、颈饰和腕饰等,材料有天然美石、兽齿鱼骨和海里的贝壳等,当时佩戴这些饰物,可能不仅是为了装饰,也许还包含着对渔猎胜利的纪念。如昆士兰西北部的原始土著,有的常常肩披袋鼠皮,带着草项圈,也有的用布包头,布上系着袋鼠骨,一直垂到耳边。澳洲的原始土著人喜欢在头顶上装饰一些动物的尾毛、鸟的羽毛,用红色土粉染涂头发,用亚麻织成精美的发带。在身体的其它部分,装饰物更是名目繁多:耳朵饰以耳环、耳坠,脖子上饰以项链,腰上系着腰带,手上、脚上佩带着手镯、脚镯。这些饰物五彩缤纷,大多是用贝壳、果核、骨头、兽牙等制作而成。以上这些表明,人类早期的服饰不仅具有保暖的作用,而且还具有审美的功能。这些衣物和饰品的出现,标志着人类服饰礼仪的开始。
除此之外,我们今天流行的许多礼仪形式,也明显地带有远古时代的痕迹。比如当今流行在世界各国的握手礼,就可以从远古时代找到它的踪影。在远古时代,人类为了狩猎和防止来自猛兽以及其他敌对部落的攻击,而随身携带石块、木棒等原始武器。路上遇到陌生人时,为了表示没有恶意,便放下手中的武器,并伸开双手以便打消对方的疑虑,甚至双方相互接近让对方触摸以示友善。由于这种方式简便易行、容易理解而逐渐被人们认同并流传开来,经过不断的改进和完善,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的握手礼。
总的来讲, 原始社会的人类还处在愚昧的幼儿时期,面对大自然的暴虐和恶劣的生存环境,他们感到恐惧、无奈、不知所措,唯有祈求上苍和神灵的保佑。因此,对大自然、日月山川和天地神灵的崇拜、对图腾的崇拜而进行的各种祷告、祭祀活动成为这一时期礼仪的主要特色。同时,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人类教化未开,许多礼仪形式往往是在人们下意识、不自觉的行为中产生的。加上人类交往活动极为有限,人际关系十分简单,所以礼仪形式也非常简朴。
礼仪作为精神文明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本质上是意识形态在社会生活中的一种表现,它以物质生产为基础,受到物质文明的制约,并随着物质文明的发展而发展。如果说在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的远古时代,礼仪活动只是人类对大自然的敬畏而祈求天地神灵保佑的一种表现形式,或者是人们不自觉的、下意识的行为的表露,那么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物质生活的改善,出现了私有制和国家,礼仪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涵方面都变得要丰富的多,而且逐步演变成为统治阶级的工具。
 
二、礼仪的形成
 
当原始社会解体,人类进入奴隶社会,礼仪逐渐开始涂上了浓厚的政治色彩。在这一时期,礼仪除原始社会祭祀天地鬼神和表达喜怒哀乐的功能之外,而且还被改造成为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一种手段。统治者通过各种礼仪活动和说教,来教育社会成员按照一定的礼仪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以达到稳定社会秩序、维护国家统治的目的。
早在中国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时期,礼仪就被作为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手段。“国之大事,在于祀与戎”,相传夏朝就已经开始把宗教祭祀等礼仪活动作为国家的主要事务之一,而且设有专职的官员负责这一事务。负责这一事务的官员被称为“秩宗”,担任此官职的人,必须是能够“礼于神以佐君者也”。到了西周时期,国家礼仪制度开始逐步形成。周朝建立之初,周公便制订了一系列的典章制度以规范诸侯臣民们的言行举止,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周礼”。周礼的内容十分丰富,不仅制订了各种礼仪规章,而且涉及到了许多有关社会结构形式和政治制度的思想。周礼在要求诸侯大臣遵守“朝觐、聘问”之礼的同时,还要求所有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丧祭、乡饮、婚姻之礼”,违反这些礼仪规范的,无论何人都将受到处罚。西周除了制定一系列的礼仪规范和制度之外,还设立了为确保这些制度得以实施的官僚机构。据《周礼•春官》记载,周朝设有专门掌管礼仪事务的典礼官—“宗伯”。宗伯又细分为大宗伯、小宗伯、可市、司门等官职,这些官员又按照不同的等级和任务而各司其职。如大宗伯的主要职责就是辅佐国王与诸侯国的往来“使帅其属而掌邦礼”,具体来讲就是“以宾礼亲邦国: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 …… 以嘉礼亲万民;以脉膰之礼亲兄弟之国,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以丧礼哀死亡,以吊礼哀祸灾,……以宾礼亲邦国。”
正是由于这些完备的礼仪制度,使西周的社会、政治秩序获得了长期的稳定,西周也因此成为“以礼治国”的典范。西周“以礼治国”的思想和做法,为后来的历代统治者所推崇和继承。由于周礼第一次提出了许多极为重要的礼仪概念和礼仪规范,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最早的、比较完整的国家礼仪制度的初步形成。
中国在从春秋到战国这一时期,周天子逐步失去了国家的最高统治权,诸侯分疆裂土、征战杀伐,造成社会急剧的动荡。面对这一局面,孔夫子发出了“礼崩乐坏”的感叹。因此他四处游说、著书立说,教育人们“克己复礼”以便使社会秩序恢复到西周那种尊卑有序、“以礼治国”的理想时代。但是,社会总是不断向前进步和发展的,不可能再退回到从前的时代。旧的礼仪制度虽被打破,新的礼仪制度必然随之建立。为了内政外交的需要,各诸侯国不仅在周礼的基础上相继建立了本国的礼仪制度,而且还逐步形成了各国通用的、以“礼、信、敬、义”为主要内容的礼仪规范,也即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国际礼仪”。遵守“礼”,也就是遵守各国公认的外交规则;“信”即信守诺言,遵守信义。为了表示信守承诺,交往各方往往举行一定的仪式:或筑土为坛、杀牲歃血,或沐浴斋戒、载书、告神;“敬”即国家交往礼仪,尊重诸侯国王和以礼相待国王的使者;“义”即处理各诸侯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违反了上述礼仪规范,就会遭到其他诸侯国的谴责。[1]
 除此之外,礼仪的形式也较过去更加完备,根据不同情形和环境,各诸侯国将礼仪又分为五种类型,也即后来人们所说的“五礼”,即:吉礼—祭祀之礼,凶礼—丧葬之礼,宾礼—宾客之礼,军礼—军旅之礼,嘉礼—冠婚之礼。这五礼基本上包容了当时各种礼仪形式。这一时期,礼仪不仅在内容和形式方面较过去充实和丰富,而且还出现了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礼学家,以及大量有关礼仪的理论学说和著作典籍。“三礼”——《仪礼》、《礼记》、《周礼》便是其中代表作。这些典籍文献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礼仪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比较成熟的阶段。
除古代中国之外,这一时期的古希腊、古罗马、古印度以及古埃及等也都有自己民族特点礼仪形式和制度。在这些国家的历史文献或考古发现中,都有关于礼仪活动和礼仪制度的记载和描述。如在公元前八世纪,古雅典国的中央议事和行政机构中,设有由贵族担任的掌管宗教仪式的官员。古代希腊虽然分为许多城邦国家,国家之间彼此独立,却有密切的往来关系。在这些国家的相互往来中,形成了一系列交往规则、制度和礼仪规范。他们之间不仅互派使节、从事贸易、订立盟约,甚至在战争时也遵守一定的规则。值得一提的是,在涉外礼仪方面,古希腊不仅设有职司礼宾的“外侨官”,而且还有“优遇外侨”制度。[2]
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元老院作为国家最高的权力机构,总揽立法、行政、军事、外交、司法和财政大权,对外宣战与媾和、缔结同盟条约、派遣使节或接见外国使节都由元老院决定和全权负责。遵守条约、使节不可侵犯已经成为当时公认的国际交往礼仪。在罗马帝国时期,为了处理与外国关系的有关事宜,帝国专门设立了外事大法官执行“外事法”。当时的罗马法分为“市民法”和“万民法”两个部分,万民法主要用来调整罗马人和外国人之间的关系。对于那些与罗马签订了友好条约国家的侨民,不仅给予相应的礼遇,而且还受到法律的保护;而那些没有与罗马签订了友好条约国家的侨民则不受法律的保护,但使节则属例外。大使被认为是不可侵犯的,任何人侵犯大使,都要被送到大使的本国,任凭该国处置。现在,“万民法”已被公认为是现代国际法的前身。
在古印度的历史文献《吠陀》一书中,也有关于印度“吠陀”时代(公元前1500—前600年)的政治法律、伦理道德和礼仪制度的记载。在当今印度依然存在的种姓等级制度就是那个时代“瓦尔那”制度的延续。[3] 在当时的这一制度下,印度各种姓职业世代相承,永不变通;种姓之间等级界限森严,不同等级之间不能通婚;社会地位最低下的首陀罗更不能于其他等级的人同坐、共食和同饮一井水,而且只能从事扫街、收尸等不洁工作。到了阿育王统治时期,这种极为不平等的社会制度更以法典的形式确定了下来。在对外关系方面,古印度的历史文献中也记载着当时流行的关于国际交往的一些原则和礼仪制度,它们不仅涉及外交使节和条约问题,而且还包含着最原始的战争规则,如关于对交战双方互派使节的保护和礼遇问题。
随着封建国家的建立,古代中国礼仪文化的发展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使之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世界文化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这一时期的中国礼仪文化与传统的伦理道德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的伦理文化就是礼仪文化。二者在理论上相互支持、互为补充,因而使得古代中国礼仪不仅具有一系列的、完整的形式,而且还具有一套内容丰富的理论学说和制度。从西汉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理论到宋明时期的程朱理学,中国的礼仪文化可谓是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些礼仪文化不仅深深地影响了中国人的行为方式和民族个性,而且对世界、对亚洲特别是对近邻日本、韩国、朝鲜以及东南亚国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的来说,在两千多年的漫长封建专制统治时期,中国礼仪文化是精华与糟粕并存。一方面继承和发展了仁爱孝悌、修己慎独、谦和好礼、尊老敬贤、温良恭俭让等优秀礼仪文化传统;另一方面,它又被不断被改造成为封建统治者的御用工具,使之变为阻碍社会进步、束缚人们思想的精神枷锁。
从继承和发展优秀礼仪传统方面来看,这一时期的中国礼仪在继承孔、孟学说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仁爱孝悌、修己慎独、谦和好礼、诚信知报、精忠爱国、克己奉公、见利思义、勤俭廉政、笃实宽厚、勇毅力行等道德礼仪规范。这些道德礼仪规范不仅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各个方面,也使得中国在世界上赢得“礼仪之邦”的美誉。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封建礼仪文化传统也对中国社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许多消极的影响。统治者为了维护和稳定其统治,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等级制度和礼仪规范。这些礼仪规范在形式上表现为各种繁文缛节,如觐见皇帝三呼万岁、行三叩九拜之礼;妇女裹足等等。在内容上则表现为以“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为代表的封建礼教制度,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种种学说。“三纲五常”是封建礼教创始人董仲舒对其“天人感应说”的进一步发挥,按照“天人感应”的理论,皇帝是上天之子,皇权是上天授予的,所以“天不变,道也不变”,这里所说的“道”就是指“三纲五常”。“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即:仁、智、礼、义、信。
到了宋明时期,程朱理学提出的“三从四德”将封建道德礼仪推向了极致。“三从”即: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即思想要符合封建伦理道德;妇言,即说话要处处小心,妇容,即容貌要整齐美观;妇功,即侍奉好公婆、丈夫,殷勤持家。“天人感应说”与“三纲五常”的结合,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了控制整个社会的等级制度和道德礼仪规范。
以上这些礼仪规范不仅使得妇女社会地位低下、长期处于封建礼教的压迫之下,成为封建专制的牺牲品。同时也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正因为如此,鲁迅先生在他的许多文学作品中,对中国封建礼教的反动、吃人的一面进行过深刻的揭露和猛烈的抨击与无情的鞭挞,并且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呐喊。所以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客观地分析评价和对待中国传统的礼仪文化,要将那些体现中国文化精髓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道德礼仪与反动的、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封建礼教区分开来。对前者我们要继承并发扬光大,而对后者中消极、阴暗和腐朽的一面以及那些繁文缛节、陈规陋习等糟粕,我们应该予以坚决地批判和彻底地剔除。
 
关键词:中国古代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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